《公路工程水泥及水泥混凝土试验规程》
1 目的、适用范围和引用标准
本方法规定了水泥取样的工具、部位、数量及步骤等。
本方法适用于硅酸盐水泥、普通硅酸盐水泥、矿渣硅酸盐水泥、粉煤灰硅酸盐水泥、火山灰硅酸盐水泥、复合硅酸盐水泥、道路硅酸盐水泥及指定采用本方法的其它品种水泥。
引用标准:
GB 175-1999《硅酸盐水泥、普通硅酸盐水泥》
GB 1344—1999《矿渣硅酸盐水泥、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及粉煤灰硅酸盐水泥》
GB 12958—1999《复合硅酸盐水泥》
GB 13693—1992《道路硅酸盐水泥》
2 仪器设备
⑴袋装水泥取样器。
⑵散装水泥取样器。
3 取样步骤
3.1 取样数量应符合各相应水泥标准的规定。
3.2 分割样
3.2.1 袋装水泥:毎1/10编号从一袋中取至少6kg。
3.2.2 散装水泥:每1/10编号在5min内取至少6kg。
3.3 袋装水泥取样器:随机选择20个以上不同的部位,将取样管插入水泥适当深度,用大拇指按住气孔,小心抽出取样管。将所取样品放入洁净、干燥、不易受污染的容器中。
3.4 散装水泥取样器:通过转动取样内管控制开关,在适当位置插入水泥—定深度,关闭后小心抽出。将所取样品放入洁净、干燥、不易受污染的容器中。
4 样品制备
4.1 样品缩分
样品缩分可采用二分器,一次或多次将样品缩分到标准要求的规定量。
4.2 试验样及封存样
将每一编号所取水泥混合样通过0.9mm方孔筛,均分为试验样和封存样。
4.3 分割样
每一编号所取10个分割样应分别通过0.9mm方孔筛,不得混杂。
5 样品的包装与贮存
5.1 样品取得后应存放在密封的金属容器中,加封条。容器应洁净、干燥、防潮、密闭、不易破损、不与水泥发生反应。
5.2 封存样应密封保管3个月。试验样与分割样亦应妥善保管。
5.3 在交货与验收时,水泥厂和用户共同取实物试样,封存样由买卖双方共同签封。以抽取实物试样的检验结果为验收依据时,水泥厂封存样保存期为40d;以同编号水泥的检验报告为验收依据时,水泥厂封存样保存期为3个月。
5.4 存放样品的容器应至少在一处加盖清晰、不易擦掉的标有编号、取样时间、地点、人员的密封印,如只在一处标志应在器壁上。
5.5 封存样应贮存于干燥、通风的环境中。
6 取样单
样品取得后,均应由负责取样操作人员填写取样单.
暂无评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