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从前些天和朋友讨论关于323名博士和179名硕士,因认为未经许可擅自将自己的论文收录入数据库用于营利目的,状告北京万方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告上法庭的事情,我的心情至今难以平静。
版权属于谁?
这是一个核心问题。论文是学生写的,学生当然认为版权是属于自己的,长河也是学生,当然也关心这个问题。可是学校也有理:“论文是在导师指导下完成的,而且在完成的过程中利用的是学校的设备与资源,所以学校也应该享有版权。”这个时候我想起了sina博客与博主们的争论,简直是异曲同工。博主认为博客里的文章是属于自己的,sina认为文章在他的服务器上,就应该是他们的。结果呢,博主辛辛苦苦多少年坚持更新,到头来却不是自己的了。一个博客作者,当然可以很轻松地选择服务商,或者干脆自力更生做一个独立博客,可学生就不同了。学生是不可以和学校PK的,如果不信,可以翻看从前的案例。于是,在校时的发明,专利是学校的;在校时的论文,版权也大半是学校的。就像黄金甲里面的老王说的“我给你的,你可以;没给你的,你不能抢。”
以盈利为目的还是以公益为目的?
这是争论的中心话题。如果万方是一个非营利组织,或许这若干硕博也没有如此“有说服力”的理由来告他。对于万方数据库里的文章,一般是学校、科研院所花钱购买的使用权限,用作内部局域网共享;万方从学校那里获得数据,也要支付一笔使用费。这样问题就来了,各方单位的费用由于没有公开(这或许是商业机密?可公益事业哪来的商业?),搞成使用给万方钱、万方给学校钱,或许还有其他一些单位介入,总之这是一笔罗圈账,而且据硕博透露,没有人给作者钱。所以,就造成了一个“干活的不赚,不干活的净赚”的怪圈。博士硕士很委屈,应该得到的没有得到;万方也委屈,已经付出了还要付出……哪家高人能搞明白?
文字识别还要不要搞?
凡是本科毕业的同学都应该有论文检索的经验,被某些人形容起来就是:识别、复制功能很好很强大;版权保护功能很少很羸弱。所以国内的一些电子资料要搞层层加密,随之而来的是对解密技术的不断追求~难道在这个社会上,最能潜心研究问题的人就是黑客么?
我一向更倾向于英文原版资料的,这个和崇什么媚什么没什么关系。一来的确是国外著作的书写方式更容易令我接受,二来,也是主要的一个原因是,外文资料多是超清晰、支持文字识别的。为什么国内这样做就有种种弊端了呢?或许是国内的同仁们更熟悉Ctrl+C?或许是国内学者、学生迫于“指标”的无奈之举?
关注事态发展
如果万方败诉,中国的“数字图书馆”计划将遭受严重打击,甚至是毁灭性的——不仅是因为万方的影响力,更是给万万论文作者们提供了一个样板。
如果万方胜诉,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的发展将会受到怀疑,潜在的版权拥有者将会寒心。
未来如何走,看来只好寄希望于法庭了。
中文论文和国外论文的最大区别就是,前者只告诉读者作者做了什么,而后者告诉读者作者是怎么做出来的!
确实,这个案例值得深思,继续关注该事态的发展!